历史

金风玉露(1 / 2)

盛满蜡油的烛灯被砸到奥尔菲斯身上,熊熊烈火转瞬肆意蔓延;这时候爱丽丝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,我只能一把抱起她,往远离明火的方向跑。

随着高大的衣帽架轰然倒塌,我这才发现慌乱中的我们跑进了死路,退路已经被火势封锁,前面却只有上了锁的窗户,这个吸血鬼的住宅一向很封闭。

手上没有钥匙,身边也没有趁手工具,哪怕吸血鬼的力量是能撞碎玻璃的,我也不敢贸然行动,因为我拿不准它会不会碎裂得毫章法,以至于碎片将肉体扎得遍体鳞伤……烈火的灼人之息已经近在咫尺了,爱丽丝抓着我的手在发抖,我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
急躁中我的余光晃过一个耀眼的亮斑,我抬起手,发现是名指上的钻戒反射了火光。

钻石……钻石————

我抬起手狠狠地用钻石在玻璃上划出几道深痕,便把爱丽丝护在怀里,心一横猛地朝窗户撞过去。

与碎片一起落地后,回头我看见房屋已经火光冲天。

……

为了隐藏自己永生的秘密,多年以来,奥尔菲斯都会不停地更换姓名和住址,让自己永远在人类世界维持年轻的身份。一并更换的还有他的笔名:他有超越人类寿命的阅历,还有跨越时代的“缪斯”,于是他永远能成为备受瞩目的青年作家。

————钟情于各色文学的人们怎么也猜不透,让人胆战心惊的午夜怪谈出自他,让人冥思苦想的奇闻异案出自他,让人扼腕叹息的痴男怨女出自他,让人潸然泪下的人间至苦还是出自他。

人们只知道文学界又冉冉升起了一枚夺目的新星,并且这个青年才俊(表面上)的刻画之功是如此的卓尔不群,深谙各种人心向背之道,而性情又与那些青史留名者一样与众不同:除非碰上机会,否则是找不到他的。

正是这种神秘使其蒙上了一层浪漫面纱,让人们以不同的笔名提起那个人时,皆会不约而同露出心驰神往的微笑,此般境遇似乎是永恒的。

永恒在这一夜结束了。

城市冷僻处的一户独栋住宅失火,火势扑灭后,人们才得以进入面目全非的房屋里面搜寻————从一枚业已光的结婚对戒上,我得以凭配偶的身份辨认出:他们毛骨悚然地从灰烬里刨出来的那具焦黑尸体,便是那个跌宕风流的男人留下的最后痕迹。

爱丽丝如她所言地使他永远被放进了棺材,他的墓碑上刻的假名。

才华横溢梦寐求,不抵死后万事空。

……

晨曦初露中微风料峭,寡妇的黑纱在飘荡,月亮悬在泛白的半空,像是人们忘记关掉了的一盏灯:和我的心一样没有着落。

这些年来我已经习惯了顺从奥尔菲斯的指令,跟随他辗转一个又一个城市,就象被告接受了判决,以至于命运之手将选择的权力送还时,我却茫然措,仿佛消受不了这种自由。

“妈妈。”爱丽丝呼唤我,“实在迷茫的话,我们去欧洲吧。”

她接着说:“我之前查过很多资料书,虽然多半是想象出来的,比如鬼怪、女巫、巫术、吸血鬼……但是一例外都说,发源地在欧洲大陆上。你告诉过我,‘存在会决定思维’,所以我想,人们这么写应该不全是荒诞不经的,大西洋那一边也许有我们的同类、我们的起源。”

就这样,外表童稚、内心业已成熟的爱丽丝为我做出了选择,人们只道是那对失去了顶梁柱的孤儿寡母不忍再驻留这个伤心地,匆忙踏上了投奔故乡的旅途。

登船的时候由船员搬运了大部分行李,但我还是自己拎了一只箱子,里面是爱丽丝的藏书:它并不灵活,一路上难免磕磕碰碰。

就在我弯腰想把笨重的大箱子扶稳时,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放在了箱体上。

很显然,这手套不是工作人员穿戴的,而属于头等舱的乘客。

“谢谢……”我抬头看这个帮忙的热心人,正要说自己一人足矣,却因一瞬间的愕而噤声了。

看见他的一刹那,我立马想起了多年以前初见奥尔菲斯的夜晚,差点产生一切又将重演如昨的幻念。

这个男人是英国人,长久的西方生活已经让我不再对各国人脸盲:他禁欲复礼的衣装,矜贵克己的神色,都是此刻巅峰之上的英帝国所推崇的绅士品味,那苍白的皮肤更是将他与劳动阶级区分开来。

————可是我感觉,他和我存在相似的东西,那便是我们皆是吸血鬼。

“女士。”见我神态僵硬地盯着他,男人略微欠身,“我的荣幸,请问需要将行李搬到何处?”

我拿不准是否要说开身份,只能迂回套话:“为何要帮助我?我其实一个人完全可以了。”

“碰巧看见女士在孤身一人搬动行李,视若睹并非绅士的修养。”男人打量性质的眼神落在了我这身黑衣上,然后是我帽沿下的脸,“……而且,都是异乡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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