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老二出了远门,陆老三从学堂请了假去淮北找洛甜儿的娘家,此时都不在。
而陆老爹则是因为被毒蛇咬伤,一直靠着草药续命,在屋里昏迷了一个多月,也不在桌前。
陆家是外来户,住在山田村的末尾,是整个村子最靠近山的地方,以打猎为生。
家里只有一亩旱田和一亩水田,基本是陆家两姐妹和陆母在操持。
陆君泽和陆老爹则是往山上走,一去就是七八天,再把带回来的猎物拿到市集贩卖。
陆老二在外做零工,因为山田村的偏僻,人回来的时间不多,但也时常寄钱回来。
按理说,这样的条件,孩子也都养大了,不至于穷到只有五间小土房子,用着破烂的碗和桌子才是。
但这家人不说汪实,反倒清贫得让人费解。
洛甜儿还记得,陆君泽说过,她能嫁到陆家来,还是因为有一笔十两银子的陪嫁。
她之前一直认为陆君泽是在开玩笑。
别的不说,就她穿的那一身嫁衣。
看起来普普通通,但布匹是云锦城特产,上面的暗纹更是值价,没有二十年绣工的上等绣娘根本做不出来。
光那套嫁衣就不是十两银子可以衡量的!
所以她压根就没信自己的陪嫁只有十两。
唔,虽然她现在身分文。
可经过这些天的相处,看着真真实实见到的东西,洛甜儿竟然觉得自己可耻的动摇了——
她觉得,这家人也许就是为了骗自己那十两陪嫁!
陆弯抓了猎物里最肥硕的一只野鸡,此时炖了满满一锅。
黄澄澄的鸡汤飘着肉汤味,里头只有一把野菜和一把不知道什么品种的干菌子。
洛甜儿摸了摸肚子,她好像也很久没有尝到过肉味了。
她快乐的吸了一鼻子鸡汤味,然后脸色有一丁点不明显的扭曲。
香味里还有一股完全没掩盖住的腥味。
可其他人似乎完全没有闻到。
尤其是陆海棠和陆满乐,双眼发光,直勾勾的看着盆。
陆母拿起筷子。
她给洛甜儿夹了一块鸡腿,憔悴的脸上挤出一抹笑容。
“老大媳妇来了我陆家这么久了,也没好生招待你一下。我们家条件不是太好,是有点委屈你了……”
“听小四说你这几天病得厉害,我这照顾着你爹也没空来看你,你别生我气。”
“来,多吃点,把身子养好,就跟在自己家一样,别客气!”
她似乎是在斟酌用词,零零散散说了一堆,才抬头来看洛甜儿,眼里满是惊愕。
“老大媳妇你,你……长得还挺好看!就是这个疤——”
陆母说的是洛甜儿脸上到耳根子的那一道疤。
伤口很深,此时结了厚厚的血痂,看着有些吓人。
洛甜儿捧着碗,小心道:“谢、谢谢谢——我,我不委屈,屈的,陆——陆陆——”
洛甜儿都快急死了,脸上红晕一层一层叠,很快就红透了。
可她越急,说话就越磕巴。
“你你你、你们救了,我,我我我还——没,没道谢!”
“疤,疤——”
陆母看她实在费劲,红着脸和眼眶的样子看起来特别可怜。
忍不住安抚道:“没事没事,咱们庄稼人,也不在意这个。来来,吃饭,都吃。”
陆母下令,陆海棠和陆满乐就飞速伸了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