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然的案子办得很快。
证据链完整到近乎奢侈——洗衣机里的男X户主碎尸、nVX户主下T撕裂伤及T内多处混合JiNg斑DNAb对指向隋然及其四名同伙、现场遗留的指纹与鞋印、青年的尸T及门把手上被斩断的残掌。再加上隋然过往已被掌握的几起绑架勒索案底,数罪并罚,量刑毫无悬念:Si刑立即执行。
但卷宗里,从头到尾,没有对龙娶莹“强J”这一项。
不是警方没问,也不是证据不足——龙娶莹身上那些淤痕和撕裂伤,验伤报告写得清清楚楚。是她自己,在每一次笔录,面对每一个穿着制服的询问者时,都平静地重复:“他绑架我,是为了向言昊勒索钱财。除了限制人身自由和恐吓,没有其他。”
连经验最老道的预审警官都皱起了眉。他们见多了受害者,有崩溃的,有麻木的,有恨入骨髓的,却没见过这样……刻意绕开的。她逻辑清晰,叙述准确,唯独在某个关键节点,像绕过地雷一样,轻巧地迈了过去。
隋然当然不在乎多背一项罪名。他g的那些事,枪毙十回都够了。可他自己不能主动提。那算什么?临Si前炫耀自己“上了”个小姑娘?他隋然虽然烂到根里,却奇异地守着某种扭曲的“T面”——这事儿,得由受害者哭喊着指控,才够劲,才算是他“赢”了。自己嚷嚷,跌份。